二、常规保健内容
(一)住院期间保健
助产医疗机构应为产后妇女和新生儿提供在住院期间的医疗保健服务,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产妇保健
(1)正常分娩的产妇至少住院观察24小时。
(2)加强产后24小时监护,及时发现产后出血。
(3)观察体温、脉搏、心率等生命体征,观察腹部或会阴伤口、大小便状况等。
(4)创造良好的休养环境,做好清洁卫生指导。
(5)加强膳食和营养指导。
(6)提供母乳喂养的条件,开展知识和技能指导。
(7)心理卫生指导,注意产妇心理健康。
(8)加强对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的产后病情监测。
(9)做好生殖器官恢复和产后避孕指导。
(10)进行盆底康复和适宜运动指导与宣教。
(11)产妇出院时,进行全面的健康评估,对有合并症及并发症者,应转交当地医疗保健机构实施高危管理。
2.新生儿保健
(1)观察体温、脉搏、心率、呼吸、精神状态等生命体征。
(2)新生儿出生后1小时内,实行早接触、早吸吮、早开奶。
(3)对新生儿进行全面体检,测量身长和体重,进行生长发育评估,及时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做好出生缺陷的诊断与报告。
(4)加强对高危新生儿的监护,必要时应转入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监护及治疗。
(5)按照国家计划免疫程序,做好新生儿的免疫接种工作(乙肝疫苗、卡介苗),对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可预防疾病防控知识进行宣传和接种告知。
(6)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和听力筛查;有条件或高发地区进行心脏病筛查、氧饱和度检查及地中海贫血检查等。
(7)出院时对新生儿进行全面的健康评估。对有高危因素者,应转交当地医疗保健机构实施高危新生儿管理。
(二)产后访视
基层医疗卫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产妇出院后3~7天、14~28天分别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出现母婴异常情况应适当增加访视次数或指导及时就医。
1.产后访视前的准备
①医院在出院时将产妇按产后休养的住址转到辖区责任社区卫生中心;②社区卫生中心的产后访视员接收到转入产妇的信息,按照产后访视安排事先电话预约上门访视的时间,并做好入户前的孕产期保健手册和相关访视物品准备;③产后访视包应配有婴儿称、布兜、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1~2支、碘伏、双氧水、消毒纱布、棉签、胶布、绷带等物品。
2.产妇访视内容
①了解分娩情况、孕产期有无异常及诊治过程;②询问一般情况,观察精神状态、面色和恶露情况;③监测体温、血压、脉搏,检查子宫复旧、伤口愈合及乳房有无异常,了解大小便情况;④提供清洁卫生、膳食营养、生殖器官恢复及避孕方法等保健指导;⑤进行心理卫生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