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一:磺酰脲类(如:格列美脲、格列吡嗪、格列齐特)
非肥胖2型糖尿病的一线用药
作用原理:刺激胰岛素β细胞,促进胰岛素分泌。
适用对象:2型糖尿病,有胰岛素分泌者;血糖升高,尤其是空腹血糖较高者;体重较轻或正常者。
主要毒副作用:
低血糖,肝肾毒性,体重增加;
影响心血管系统;
恶心、呕吐,胆汁淤积性黄疸,白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贫血;
促使胰岛素抵抗者β细胞功能衰竭,长期服用可失去效用。
禁用范围:
1型、妊娠糖尿病;
2型糖尿病有干重肝肾功能异常者;
对磺脲类过敏者;
有慢性合并症者;
在有严重创伤、大手术、严重感染等。
类别二:二甲双胍(如:降糖片、格华止、美迪康)
一线用药,肥胖者首选
作用原理:作用于肝脏,抑制肝葡萄糖生成,促进外周组织对葡萄糖的利用。
主要毒副作用:
乳酸性中毒;
肝损害禁用;
老年人慎用;
消化道副作用;
与多种药物有相互作用
依从性差(44%治疗一年后中断)
禁用范围:
严重肝病、肾功能不全、慢性肺病、心衰、贫血、缺氧、酗酒患者;
感染、手术等应激情况;
妊娠期妇女;
大于80岁人群;
有视网膜病变者。
类别三:a糖苷酶抵制剂(如:拜糖平、卡博平、伏格列波糖平)
作用原理:抑制减少小肠对碳水化合物和双糖的分解和消化,控制餐后血糖的升高。
适用对象:餐后血糖升高者。
主要毒副作用:
损伤肠胃功能,常见腹胀不适、腹泻、胃肠排气增多等胃肠道副反应;
肝损伤,尿潴留,逆行射精;
脑退化,老年痴呆,心肌缺血、心脏病。
禁用范围:
与其他药物合用时出现低血糖,不宜与助消化的淀粉酶、胰酶合用;
一般1-2年后出现耐药性,降糖效用下降,需加量或换药。
类别四:格列酮(如:罗格列酮、吡格列酮)
作用原理:作用于肌肉、脂肪组织的核受体,最终增加胰岛素的作用而降低血糖
适用对象:适用于肥胖/超重患者。
主要毒副作用:
水肿水潴留和贫血患者;
增加体重,早期产品曲格列酮曾引起致死性的肝损害;
对心肌梗塞、心绞痛、心肌病和高血压性心脏病等,可能引起心力衰竭。
禁用范围:
心功能不全者;
肝功能或肾功能障碍,严重贫血者禁用。
类别五:胰岛素(如:动物合成胰岛素,预混胰岛素)
作用原理:补充患者分泌不足的胰岛素,参与人体糖、脂肪、蛋白质的代谢
适用对象:适用于1型,以及药物失效,胰岛素功能损失严重的2型患者。
主要毒副作用:
低血糖反应;
皮下脂肪营养不良,胰岛素过敏、高胰岛素血症、胰岛素抗药性、胰岛素水肿、屈光不正、体重增加;
禁用范围:
严格控制剂量,根据饮食、运动量调节;
2-8℃冷藏,注射;
随身携带糖果、干粮,以备发生低血糖时食用。
营养顾问提醒:既然降糖西药毒副作用如此之大,糖尿病患者更应该加强营养干预调理,例如功效由国家批准的天然药食同源产品,纯植物降糖,拒绝药物毒副作用的恶性循环,糖尿病人也能长命百岁!